安阳九天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园区年产10万吨甲胺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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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委托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安阳九天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园区年产10万吨甲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正在编制中,按照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特向公众公告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安阳九天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33691万元,选址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区水冶-彰武片区安化集团现有厂区空地内建设安阳园区年产10万吨甲胺项目,项目性质为新建,不新增占地面积。主要建设内容:一套年产10万吨甲胺装置,其他公辅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均依托安化集团。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要求,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已在安阳市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2204-410506-04-01-533035)。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次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
(1)废气:有组织,工艺废气(塔顶放空气、回流罐放空气);无组织,储罐呼吸废气、装置区动静密封点泄漏、污水站恶臭(依托)、锅炉废气(依托)。
(2)废水:工艺废水(甲醇回收废水)、水洗塔废液、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及脱盐水装置排水(依托)、生活污水等
(3)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废触媒(HW50/261-164-50)、污水预处理废树脂(HW13/900-015-13);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终端污泥(依托)等。
(4)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是泄压设备、泵类等。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评价单位提出了对应的减缓措施和对策,主要有:
(1)废气治理措施:
①工艺废气,塔顶放空、回流罐放空废气,主要成分为甲醇、氨、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氮气、氢气、水,污染物为甲醇、氨、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拟采用二级吸收方法处理,一级吸收介质采用低温甲醇、二级吸收介质采用一次水,吸收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甲醇储罐呼吸废气,采用内浮顶储罐贮存;装置区动静密封点泄漏,开展LDAR工作,定期进行维护;依托工程污水处理终端废气按照安化集团原料路线项目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加罩收集再采用生物法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废气现有治理措施可确保超低排放。
经采取上述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确保厂界污染浓度达标,基于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工艺废水,甲醇回收废水、水吸收废液先送预处理装置采用树脂吸附方案预处理,然后接入安化污水处理终端(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他杂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脱盐水排水均直接接入安化污水处理终端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安化集团污水处理终端,不会对其造成冲击,经深度处理后,可确保安化污水处理终端总排口达标排放,尾水汇入安阳河,不改变区域水环境功能。
(3)固废治理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废触媒(HW50/261-164-50),主要成分为氧化硅、氧化铝,污水预处理废树脂(HW13/900-015-13),主要成分为聚苯乙烯和聚丙烯酸酯树脂等高分子聚合物,危险废物定期(2a-5a)卸出一次,交由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终端污泥(依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污泥进锅炉焚烧处理。工程固废能够做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等措施,工程噪声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包括甲醇、液氨、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本次工程不建设罐区,均利用现有罐区及改造罐区贮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判定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梳理了现有工程风险防范措施现状及不足,并提出了本次风险防范措施及整改要求,并要求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投产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企业在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等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工艺方案成熟可靠,总图布置符合环保及安全要求,项目在运行中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到安阳九天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
(2)公众也可以下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版全文,其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有: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的公众,关心项目的专家、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包括:
①您对该项目建设所选厂址是否同意,不同意请给出合理理由;
②您认为该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③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④您认为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并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的工作程序,本次项目将采取公众问卷调查,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以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0372-5400225;邮箱:ay_liutao@sina.com
环评单位联系人:吴工,电话:0371-66687269,邮箱:1046625957@qq.com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